周卓远 北京养亿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物流经理
“规范了企业一些制度”
如果不是参与这次的活动,我对工资集体协商的了解还真不是很多。我们是一家集品牌营销、招商合作、生产基地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连锁企业,主营营养麻辣烫。餐饮行业竞争激烈,但我们的发展速度还挺快。从2012年第一家门店正式开业以来,我们在全北京已经有30多家店了,而且在山东、内蒙古、吉林、浙江等地也都开了门店。说实话,我从事餐饮行业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感触最深的就是这个行业员工流失率比较大。
这次工资协商专项合同中的内容很多,也比较全面。像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时间、休假时间等内容,不仅给员工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也规范了我们企业的一些制度,希望能帮助我们减少员工流失,更好地树立企业品牌。
【链接】
“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
集中协商,即由行业工会联合会与行业协会集中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二次确认,即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由企业工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就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内容协调沟通,完全一致的,起草工资集体协议企业认可书,提交本企业职代会审议,超出标准和范围的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征求意见、职代会等民主程序,组织企业二次协商。
分别通过,即各企业分别组织召开本企业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正式的工资集体协议和企业认可书,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会负责人在企业认可书上签字。
属地备案,即企业经民主程序后签订的企业集体合同,按照管辖权限,到企业注册地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官网微博| 手机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6 技术开发: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