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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拒建职代会者代价沉重

2014-08-21 来源:劳动午报

■在参加政府采购、获取财政资助等方面会受限制

  ■在日常监管中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范围内,会加大处罚力度


  “本市企事业单位如有拒不建立职代会制度、妨碍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等行为的,将被归集进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与制约。”8月6日,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杨永平向记者介绍,4月30日颁布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已纳入了违反《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简称《条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据悉,6月27日,上海市总工会制定了《违反〈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公共信用信息收集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企事业单位有阻挠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妨碍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给职工造成损害的;擅自变更或者拒不执行职代会决议并侵害职工权益行为之一的,各级工会组织有责任和义务,经督促整改仍无果的情况下,将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报送归集进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对于在信用平台中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医药采购和政府项目投标活动、政府组织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获取财政资助和政策扶持等方面将受到限制。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在行政审批、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范围内,加大处罚力度等。”上海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刘卫新介绍说。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该市职代会建制率有了明显增长,同时,职代会的运作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摘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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