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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将实行许可制度

2017-06-01 作者: 唐诗

 
  本报讯(实习记者 唐诗)修订后的新版《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条例》规定,将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限制使用的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老两口夫妻档”等不专业经营模式将被淘汰。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农业局了解到,即将出台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面积、经营设施和设备、内部管理制度等作出全面要求,管理更加规范的大型农药连锁经营模式或将成为农药经营的主力军。
  同时,与以往相比,新修订的《条例》对经营假劣农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较修订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若货值金额为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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