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员工 “精神受伤”人文关怀
在维持交通秩序时,50岁的保安、交通协管员郭海华与一名涉嫌违章司机发生争吵后晕倒,再也没有醒来。因抑郁症休完病假上班第一天,34岁的公美丽仍旧没能钻出工作的“牛角尖”,在家中上吊自杀。她在留下的遗书中说,工作压力太大,自己不堪重负。因现行工伤条例不承认精神伤害,两起案例认定工伤时均遭拒。(11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在一些发达国家,判定工伤的基本尺度是看是否与工作或工作岗位有关,伤害包括精神伤害和肉体伤害,但在我国,像郭海华和公美丽的情况虽然都与工作有关,但受制于现有的条例,都难以被认定为工伤,这是现实的困境。究其原因,“精神受伤”情况很复杂,“心病”、“心理工伤”、“精神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二是保障支付能力有限,蛋糕只有那么大,优先保证看得见、容易认定的“工伤”,“精神伤害”属于“隐性伤害”,有时甚至比身体上的伤害更为严重。
相关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适时开展工人精神伤害调查,有针对性地加强立法和监管,成为工人的坚强后盾。同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让工人享有“同城待遇”,在居住、养老、医疗、工伤、培训、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缓解工人的就业、生存和生活压力,避免其走向极端。
总之,各级政府理应担负起更多的、更大的责任,编织一张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大网,加强员工“精神受伤”的人文关怀,加快相关立法破题工作的推进,为他们排忧解难,加强关怀弱者、保护弱者的意识,高高抬起他们的生命权、人格权,让他们不再孤独无助,而是可以享受制度保障、政策兜底和社会救助,切实感受人文关怀。□刘林
谨防洞房恶搞变成丑陋习俗
昨天,一则微博引发泉州网友广泛关注和议论。微博内容显示,前日下午,一群人在泉州市区泉秀街上当众闹洞房,新郎官戴胸罩穿女式内裤,和新娘一起敲打脸盆游街。对此,网友纷纷表示这不像泉州人的风俗,抨击这种做法太低俗,要不得。(11月18日《泉州晚报》)
近年来,有关婚礼上闹洞房闹出格的新闻报道可谓真是不少,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把新郎新娘当众扒光衣服甚至捆在树上“示众”的,有逼迫伴郎伴娘当众接吻拥抱抚摸全身的,更有甚者还有逼着新娘与公公当众热吻的,如今又将洞房搬到了大街上来胡闹,真可谓五花八门、丑态百出,恶搞到了极点,不仅让婚礼的喜庆变了味道,也严重伤害了新郎新娘的自尊与身心,更加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其实,之所以如今的闹洞房会变得越来越离谱,往往与时下许多年轻人喜欢起哄架秧子、玩闹无底线等不良思想及低级趣味有着直接关系。正所谓,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更何况还能够乘机“揩油”占“便宜”。殊不知,他们不管不顾地玩够了、闹尽兴了,却给新娘新郎留下了甚至一生也无法抹去的心理耻辱。
因此,笔者以为,对这类恶搞闹洞房的不良现象,委实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若任其长期发展演变下去,笔者真的有点担心,这种越来越没有底线的洞房恶搞会不会演变成一种新的丑陋习俗。
□乔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