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有分析认为,作为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重点领域,触动利益最大的群体之一是金融业央企负责人。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被视为最赚钱的垄断金融机构收入“鸿沟”巨大,“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薪酬标高,旱涝保收,赴国有金融机构任职甚至沦为个别官员的“养老归宿”。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从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年报来看,一段时期以来,“一把手”固定薪酬普遍超过百万,部分高管已突破500万元。以中行信贷风险总监一职为例,2013年平均日赚1.57万元,加上绩效部分则日进2.3万元,而部分银行的派遣制“编外”柜员年收入仅5万至6万元,“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高管薪酬超过基层员工约百倍。
国企高管应当与职工同甘共苦,其薪酬待遇与普通职工的差距不宜拉大,这本来是确定国企负责人薪酬待遇的既定原则,也是常识性认识,但这些年来,以金融业为代表的国企高管不仅待遇年年飙升,而且与普通职工的差距拉大到了让人难以容忍的程度。可以想象,“高管与员工相差百倍”的事实一旦摆开在公众面前,职工群众的眼球是怎样的一种刺痛感。人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国企高管如此优厚的待遇?又是谁如此漠视民意,听任部分高管如此肆无忌惮、上下其手?
我们先听听部分专家的分析:“有一批银行高管不是靠市场化选拔、行内层层培育,而是官员这边刚卸任退休,那边就去下属企业接任,还保留行政级别待遇。政府任命去一个好地方拿高薪,难道就能培养出银行家吗?”上海金融学院副校长贺瑛教授说。“银行薪酬高不高应由市场决定,但部分机构薪酬机制没有与工作责任挂钩,高管任免与问责没有市场化,靠‘官大’就拿到高薪。”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指出,国企薪酬机制不能助长不劳而获。
当然,这样的分析还不能让人解渴。部分国企高管的待遇为何失控?究其根本,与长期以来漠视职工群众意愿、忽视企业民主管理原则直接相关。试问,在给高管定薪时,有几家企业巨头认真征求过职代会意见?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又有几家部级企业约定过员工和高管的薪酬差距?
我们无意在国企恢复“平均主义”、“大锅饭”,但必须明确,起码的公平正义原则不能被抛弃——在给高管定薪酬待遇时,民意必须得到尊重,职代会审议程序必须得到履行,高管们自己给自己定薪的闹剧不能再演下去了;同时,在进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时,应当明确高管待遇与员工必须同进同退,决不允许再唱高管“年年涨停”、员工“原地不动”的伤心剧目了。
中央政治局会议在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时指出: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这一原则再次强调,在给央企高管定薪时,不能再忽视民意程序了,企业高管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不能再形成新的“马太效应”了。我们对贯彻中央精神充满期待,对逐步形成以民意为基础、以绩效为准绳、有效激励、公平合理的国企薪酬新秩序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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