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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行业“谈薪”向技能人才倾斜 职工获职业资格证书可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协商确定奖励或晋级

2016-10-19 作者:白莹

  本报讯(记者 白莹) 职工年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4%、突出向技能创新型人才倾斜、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昨天,北京市服务工会举行市园林绿化行业2016年工资集体协商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字仪式,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和市园林绿化企业工会联合会分别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在《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2016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2016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上签字。
  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工会联合会于2015年11月成立,涉及已建立工会企业72家,职工2万多人。自成立以来,在市服务工会的领导下,按照全总“两个普遍”的工作要求和市总“行业谈标准、区域谈水平、企业谈增长”的工作思路及行业“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的协商模式,积极推进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通过对全市31家企业、309名职工问卷的数据分析,结合调研情况草拟出工资专项合同文本,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几经修改并经双方代表协商,形成《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2016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市园林绿化局工会主席、市园林绿化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侯雅芹介绍,首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明确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不低于4%,确定2016年度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900元、2000元两个档次。二是突出向技能创新型人才倾斜。鼓励职工钻研技术、创新创造,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企业可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奖励或晋级。三是根据行业职工户外作业的特点,提出企业必须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物质保障。四是积极推进企业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五是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及时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
  此外,专项集体合同对企业二次协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会议还协商通过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副主席孙涛、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韩世春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图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字仪式现场。万玉藻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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