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均GDP提高到12.9万元
2018-02-28 作者:任洁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昨天发布《北京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初步核算,北京市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00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16年的11.8万元提高到12.9万元。
户籍人口比2016年减少3.7万人
截至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170.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2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794.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6.6%。在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有1876.6万人。常住人口出生率9.06‰,死亡率5.30‰。常住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323人,比上年末减少1人。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359.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7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2.2万人,年内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1.5%左右,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上“五险”职工同比分别增加逾50万人。
2017年末,本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514.3万人、1569.2万人、1170.2万人、1117.9万人和1035.2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5.2万人、51.6万人、52.7万人、57.7万人和54.2万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当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人数为213.1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02.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186.9万人。
全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7.8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4.4万人。职工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分别比上年提高110元和80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406元
2017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230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406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40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后,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速分别为7.0%和6.7%。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平均上涨1.9%,涨幅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6%,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与上年持平,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7%,服务性消费占市场总消费的比重为51.3%,贡献率达到7成,成为带动消费增长的主要力量。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7425元,比上年增长5.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346元,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810元,增长8.5%。
2017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590.9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9.2万辆。其中私人汽车467.2万辆,增加14.4万辆;私人汽车中轿车311.4万辆,减少4.8万辆。
新房和二手房价格保持稳中有降
全市二手住宅价格和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分别于去年4月、5月结束上涨,并保持稳中有降态势。12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持平,同比下降0.2%;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4%,同比下降1.6%。
2017年末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12608.6万平方米,比上年末下降3.7%。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2475.7万平方米,下降12.0%。全年商品房竣工面积1466.7万平方米,下降38.5%。
PM2.5年均浓度值下降两成
2017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为14.1立方米/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4.63%。细微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为58微克/立方米,下降20.5%。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别为46微克/立方米和8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4.2%和20%。绿色发展显现成效。
全市森林覆盖率逾四成
全年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1853公顷,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9.6%,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达到43.0%,提高0.7个百分点。城市绿化覆盖率为48.42%,提高0.02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2平方米/人,增长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