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日前通过在全市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加强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指导,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确保工资集体协商不走过场。
针对部分企业集体合同内容缺乏针对性,存在表层化、简单化等问题,荆州市总工会要求企业工会在协商前要向上级工会报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预报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调查问卷》、“双要约”文书和回复函。同时,要求各地方、产业工会对协商内容职工知晓率、合同内容的针对性及协商重点进行审查,关注合同是否把普通一线职工作为重点对象,是否将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内容列为协商重点。
上级工会对企业提交的集体协商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后,根据企业需求,派出集体协商指导员,对企业集体协商谈判全程参与指导。合同生效后,上级工会要确保合同内容对全体职工公开,职工对集体合同知晓率达90%;督促基层企业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联合人社部门、企业代表组织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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