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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罚单可微信支付宝“扫码”缴款

2018-10-24

 
本报讯(记者 闫长禄) 22日起,北京交管部门推出新举措:司机在被交警现场处罚时,可直接扫描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罚款,不用再去银行。非机动车和行人现场处罚时,也可自主选择是否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支付,无需再缴纳现金。
此前,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处罚后,当事人只能到交通执法站、工商银行网点或网上银行等渠道缴纳罚款。新举措实施后,民警在对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时,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支付,如当事人同意,民警会在其移动警务终端上选择“支付二维码”方式,并在该警务终端显示屏上生成一个二维码,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该二维码后,该笔罚款便会后台实时到账。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现场处罚决定书上缴纳罚款二维码有效期为4小时,即当事人在现场处罚决定书生成后4小时内,可自愿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该二维码缴纳罚款;超过4小时后当事人就只能通过原有渠道缴纳罚款。
警方特别提出,目前这种缴纳方式只在城区和部分郊区开通。门头沟、大兴、顺义、平谷、延庆、怀柔及密云区,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现场处罚暂时尚不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缴纳罚款。交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后续工作,会尽快实现本市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现场处罚缴款二维码支付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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