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占消防车道 个人罚500单位罚5000 北京警方打击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 建外派出所开出首张罚单
2016-05-13 作者:周美玉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记者从市消防局获悉,今后本市将积极打击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居民堵塞安全出口罚500元,单位占用消防车道罚5000元。目前,建外派出所开出首张“消防罚单”5000元。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居住类场所火灾居高不下,发生火灾数占火灾总数的33.2%,其中夜间火灾占总数的40.4%。停车难引发的车辆随意停放,特别是夜间占用、堵塞社区应急车通道的现象高发,老旧小区尤为严重。
今后,挤占消防车道,谁占罚谁。个人罚500、单位罚5000;居民堵塞安全出口也将面临500元罚单。此外,单位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或堵塞疏散通道都将处以5000元罚款……以往看似一些“习惯性”行为,今后将会引来民警的警告,甚至罚款。
据悉,北京市公安局首次创新推行的321工作法,即三查、两清、一发动。“三查”即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二查无证电气焊以及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和私拉乱接电线,在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以及违规使用“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器等违法行为;三查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两清”即督促清理居(村)民楼院楼梯、过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等地堆放的可燃杂物;督促清理楼梯、过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地存放自行车,设置栅栏、水泥墩等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一发动”就是要发动、监督村(居)委会、社区制定张贴防火公约和防火安全提示等。
“派出所民警执行消防处罚权限,是公安机关内部职能调整,并不是‘赋予’了民警执法权限。”市公安局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处罚不是目的,提升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