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拟对共享单车限量投放 同时将设立统一押金账户加强管理
2017-04-24 作者:周美玉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4月21日至5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本市鼓励发展共享单车,但要进行总量控制,此外,共享单车企业收取用户的押金,要设立统一的押金账户加强管理。
据交通委有关部门统计,共享自行车自去年8月在京投放以来,ofo、摩拜、小蓝、酷骑、永安行、智享等企业先后投放车辆规模近70万辆,注册用户近1100万。
《指导意见》提出,共享自行车的发展规模要与市民短途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和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共享自行车不能无序投放,要科学把握总量和投放节奏,防止盲目扩张。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政府编制辖区发展和停放规划,设定辖区最大投放数量,运营企业须向区主管部门报备并签订共享自行车管理承诺书,根据各区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进行合理投放。
另外,目前市场上各类共享单车押金在99元至299元之间,因注册用户多,押金总额庞大。为防止出现用户押金乱用或退费难等情况,《指导意见》拟规定,在京投放车辆企业须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