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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社保对账单需4月22日前申请

2017-03-24 作者:马超

 
  本报讯(记者 马超)北京市社保中心3月21日发布消息,今年本市将继续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社保自助终端等方式,为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参保人如需纸质对账单,需在4月22日前通过单位提出申请,或直接登陆社保网上平台自主变更获取方式。参保人如未选择获取对账单方式,社保系统将默认通过网上查询方式获取电子版社保对账单。
  据介绍,如果参保人想获得纸质对账单,可通过两种方式提出申请。第一种方式,参保人可在今年4月22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或向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变更。第二种方式,参保人可在4月22日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并填写邮寄地址和邮编。
  如参保人是首次登陆该系统,还需通过身份证号码和社保卡号先行注册后再登陆操作。如参保人想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也需要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提出申请,并提交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此外,处于参保中断期间的人员暂时还无法变更获取对账单方式,建议可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社保自助终端、社保经(代)办机构柜台查询等方式,获取个人社保对账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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