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五星级酒店一半以上排污超标 市水政监察大队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017-03-24 作者:孙艳
本报讯(记者 孙艳) 因超标排放污水,昨天,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对长安街W酒店、康莱德酒店等多家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并接受复查。据悉,即日起,水政部门将加大重点排水户超标排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排水秩序。
据了解,3月9日至10日,市水政监察大队集中对11家五星级酒店进行排水抽样检测。根据水样检测报告显示,过半单位存在超标排放污水的情况。特别是长安街W酒店、北京华贸第一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京JW万豪酒店和北京丽思卡尔顿酒店排水检测5个项目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超标。超标排放污水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属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北京华贸长安街W酒店、第一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告知其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责改的法律依据,并要求其限期改正,接受复查。市水政监察大队将根据上述单位的整改情况,作进一步的行政处罚。
市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