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有偿补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2017-03-02 作者:任洁
本报讯(记者 任洁)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3月1日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中小学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明确教师不得参与有偿补课。
《意见》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市教委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96391首都教育咨询服务热线;举报邮箱:youchangbuke@bjedu.gov.cn;来信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举报有偿补课(收);邮编:100031,常态接受社会监督。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应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并由学校告知每位师生和家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