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11条商业街可赔偿先付
2017-03-01 作者:周美玉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记者从东城工商分局获悉,今后,如在东城11条特色商业街区发生消费纠纷,可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
去年,商家云集的王府井大街创建了全市首个“两项维权制度”示范街,首批参加示范活动的商家涵盖了王府井大楼、新东安、乐天银泰等39家知名企业。
“两项维权制度”是指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和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是指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经营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