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生活状况将跟踪评估
2017-01-16 作者:盛丽
本报讯(记者 盛丽)1月13日,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按照儿童福利层次的定位,《意见》提出完善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和给予困境儿童临时性生活保障,并建立困境儿童生活状况跟踪评估。
《意见》将困境儿童具体划分为4类:一是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儿童,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儿童。二是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甚至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的儿童,主要包括孤儿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三是因罹患重病或身体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残疾、重病儿童等。四是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陷入临时困境的儿童。
《意见》中提到创新性的制度举措包括:在儿童监护方面,提出探索建立困境儿童监护津贴制度。在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方面,提出建立困境儿童生活状况跟踪评估制度,对监护干预状态儿童建立临时性生活保障制度,整合建立全市学生儿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