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劳动 博览 维权

您所在的位置:新闻 > 速览 > 正文

密云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出新规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惠及义务兵、烈士遗属、复员军人等3300余人

2016-11-18 作者:记者 王路曼 通讯员 谢安康 王纪平

 
  本报讯(记者 王路曼 通讯员 谢安康 王纪平)密云区日前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密云区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规范了优待金的标准和管理,惠及全区义务兵、烈士遗属、复员军人等各类优抚对象3300余人。《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密云现有各类优抚对象3344人,每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近200人,新规明确优待金由区财政负担,统一发放,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办法》中,优待金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以及对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说明。其中,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当年市民政局有关通知执行。孤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孤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孤老病故军人遗属,按照当年义务兵优待金10%标准发放;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带病(含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按照当年义务兵优待金5%标准发放;具有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其最高的优待金标准发放。
  该《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10月30日前,密云民政局审核各镇街享受优待金的义务兵和优抚对象名单及金额;12月底前,资金发放到位。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官网微博| 手机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6 技术开发: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ICP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