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上报名11月9日开始 考试院提醒考生勿向他人泄露登陆密码
2016-10-27 作者:任洁
本报讯(记者 任洁)2017年高考网上报名工作将于11月9日8时开始。记者昨天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然后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考试院提醒考生,勿向他人泄露登陆密码。
据悉,11月9日8时至12日20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京籍考生请登陆考试院网站提交报名申请;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工作,今年支持网上缴费的银行共有17家;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并缴费的考生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职职工还要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应届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地点由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办理;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高招办办理。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专业考试报名同期进行,符合条件拟报名参加相关测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缴费。拟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的同时向报名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须自行设定登陆密码,此密码将作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志愿的登陆密码,考生须牢记并严禁向他人泄露,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后果自负。
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应届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