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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可异地换补领 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2016-08-25

 
  新华社电 北京警方24日介绍,即日起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负责人说,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范围包括,天津市、河北省在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均可在北京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需办理异地换领、补领的,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
  津冀人员在北京市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持有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目前,京津冀警方已经通过先期测试工作,检验异地身份证受理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程序。
  据介绍,目前,北京警方正在与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力争9月1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确保2017年7月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进一步方便在京外省市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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