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天更蓝水更清——北京市环境治理纪实
2016-02-23 作者:孙艳
近年来,本市多部门总动员,着力提升环境建设水平,在大气污染治理、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目标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再生水成稳定可靠“第二水源”
平均地下水位回升7.5米,再生水成为“第二水源”,下凹式立交桥改造建成70余处蓄水工程,1460公里中小河道疏通……为了科学配置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近两年来,水务部门以节水、治污、环保为先导,遵循“四起来”,推进水环境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2014年盼望已久的南水顺利进京,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首都水资源长期紧缺的局面。
为了加强地下水源的涵养,推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和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全市地下水年开采量从2004年的27亿方减少到20亿方。两年来,本市以南水北调中线通水为契机,按照“喝存补”优先原则,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坚持压采和回补双向用力,实施了城区自备井置换和地下水水源地试验性回补,全市地下水位平均回升7.5米。
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新建改建76座再生水厂等设施,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四类标准。全市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新增污水处理配套管线和沿河截污管线1290公里。以清河、凉水河、通惠河、萧太后河等流域为重点,着力消除污水直排入河,通过中小河道治理封堵大小污水口900余个,同时向河道补充高品质再生水,水环境恶化趋势总体上得到有效遏制,局部地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再生水利用量9.5亿立方米,成为稳定可靠的“第二水源”。
本市还出台了加快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实现河湖“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目标要求。实施1460公里中小河道治理,城区部分地区和门头沟、平谷等多个新城初步形成了循环水系,促进了水环境改善。着力构建完善水网体系,推进南水北调与五大水系连通工程、河湖水质净化循环工程和湿地建设,实施再生水、清水、雨洪水联合调配,推进完善生态水网。
今年再淘汰20万辆高排放车
2014、2015两年,本市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实施了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在压减燃煤、严格控车、调整产业、依法治理、强化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治理力度前所未有,取得了积极成效。
两年来,东北燃气热电中心、西北燃气热电中心建成投运,关停京能、国华、高井燃煤电厂;完成核心区5.1万户平房“煤改电”,基本实现核心区“无煤化”;完成全市1.3万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城六区基本无燃煤锅炉;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减煤换煤”180万吨左右,全市燃煤总量压减到1200万吨以内。
2015年,北京561万辆机动车年排放污染物70万吨,较2013年减少污染物排放20万吨。机动车增长26万辆,污染物却减少了20万吨,这主要得益于这些年北京一方面不断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另一方面不断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
两年来,全市继续深化老旧车污染治理,2015年共淘汰老旧机动车达38万辆左右,实现三年累计淘汰“超百万量”。按照地方标准对全市8800余辆柴油公交车实施了升级改造,单车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60%左右。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又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柴油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去年,北京率先在全国基本淘汰黄标车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淘汰黄标车力度,对黄标车采取全市禁行、取消营运资质、停止定期检验等更严格的措施。
经核算,仅2015年淘汰的38.9万辆老旧机动车每年可减少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排放共9.16万吨,为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起到积极作用。2016年将再淘汰20万辆高排放的老旧车,力争出台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全市新能源车推广应用规模累计达到5万辆。
提高高污染工业企业用电价格
近年来,本市继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削减工业污染。首先是淘汰落后污染产能,淘汰退出印刷、家具、建材等行业工业污染企业,实现了三年累计淘汰“超千家”。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根据《北京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提高118家高污染工业企业用电价格。
去年,本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标准,陆续发布了汽车制造、印刷、家具等8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标准达到38项,有力“倒逼”排污单位加快污染治理、转型升级。本市还实施了全国最高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去年3月起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全市已开单征收1.3亿元;去年10月起,又在全国率先实行阶梯式、差别式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政策。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之一的环保,两年来,充分发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作用,加强同周边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的协作,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北京与河北省保定、廊坊两市结对,支持大气污染治理资金4.6亿元,用于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实现区域联防联控,共同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