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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淑兰委员建议 加大保障减少法院年轻干警流失

2016-01-26 作者:张江艳 孙妍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法院干警队伍建设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年轻干警的流失问题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切实予以预防和解决。”今年政协会上,市政协委员、通州区总工会副主席徐淑兰提交了《关于妥善解决法院年轻干警流失问题的建议》,她希望相关部门通过加大保障,减少法院年轻干警流失。
  徐淑兰在调研时发现,近年来,法院年轻干警流失时有发生,2015年甚至出现流失潮。以一中院为例,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该院辞职干警共24人,其中2013年辞职5人,2014年辞职3人,2015年辞职16人。仅从辞职数量来看,2015年比2013年增长220%,比2014年增长433%。而从流失干警的结构和层次来看,以男干警、助审员、科级以下、工作5至10年、非京籍、高学历为主。
  徐淑兰在提案中反映,近三年,法院干警辞职的主要原因依次表现为薪酬待遇、职业保障、职业规划、职业尊荣感、家庭及个人等方面。其中,大多数非京籍干警在近两年结婚或生子,他们在辞职申请中均表达了想要迅速增加收入、提升生活水平以及因为分房时间难以预期要买商品房的意愿。另外,也有部分法官反映在履职过程中受到名誉、人身安全威胁时缺乏保障,特别是当事人无理缠访闹访,维稳压力让法官身心疲惫,常常处于弱势地位。
  为妥善解决法院年轻干警流失问题,徐淑兰在提案中建议,市政法委、人力社保部门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在干警晋职晋级问题、年轻干部的选拔使用、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等方面,不能简单以资历设标准,为年轻干警留出上升通道。同时,市财政部门要合理提高干警收入,适当提高加班补助和津贴补助标准,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时,增加法官特贴。此外,市人力社保部门、工会和法院要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机制,在政法系统内设立行业帮扶救助基金,解决干警及其家属的实际困难,在干警名誉、人身遭到损害时,对干警依法履职行为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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