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内绑架抢劫杀人 主犯获死刑 法官:无监控电梯成居民安全死角 法院将发司法建议函
2015-11-17 作者:李一然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李一然)昨天上午, 20岁的河北农民刘武因两次在电梯间内绑架、抢劫女事主索要赎金,并将其中一人捂死,被市二中院一审以绑架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犯18岁的河南农民杜开威因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被抓后交代了两人另一起司法机关不掌握的抢劫案,属于自首,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宣判后,二中院召开了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犯罪案件情况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二中院副院长崔杨指出,2012年12月21日至2015年9月20日,二中院共审结各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犯罪案件255件,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占73%;因琐事引发的突发、偶发型重大犯罪案件占绝大多数;亲属、熟人之间的重大犯罪案件较突出。
崔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目前并没有居民小区电梯间以及楼道内必须安装监控设备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但一般都要求在小区内安装监控设施。崔杨表示,二中院将就入户抢劫情况多发,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合理排查、疏导、解决社会矛盾;完善社区安保,建立联防措施;形成未成年犯罪预防网络,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