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拟出台制度保律师依法执业
2015-10-30 作者:王香阑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王香阑)日前,北京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进行座谈,就检察院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检律关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池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各方就如何完善机制、搭建平台更好地维护律师依法执业交换了看法。
池强对加强检律关系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从转变观念入手,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检察机关与律师之间虽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交锋、有对抗,但交锋不交恶、对抗不对立,律师与检察官都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在职能定位、价值目标、履职要求、职业特点上具有一致性;二是从服务保障入手,积极维护律师依法执业。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狠抓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明确要求不得随意解释和扩大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范围,限制律师会见;对于法律规定无需会见许可的案件,不得设置人为障碍,干扰、影响律师会见。三是从互动协同入手,积极创建检律常态联系。检察机关要认真接受包括律师在内的人民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处理律师对检察人员的控告举报;对于律师执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及时向律师协会通报,促进规范律师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