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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法院试点陪审员制度改革 部分区县28岁以上常住居民可参与审案

2015-07-31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综合消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发布消息表示,本市5家法院将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今后一段时间内,北京市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等区县内符合条件的辖区选民或常住居民,均有可能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
  本次改革扩大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从年满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学历要求从一般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高中以上,但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者不受学历限制。
  同时,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将实行“三个随机”,即试点法院从符合条件的辖区选民或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本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本院法官员额数3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人选;审理案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
  在相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可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可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今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区、市)各选择5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5家法院被确定为北京市试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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