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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

2015-03-31 来源:劳动午报

 
  央行住建部等三部委发文
  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
 
  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30日联合发文,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通知指出,调整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主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调整后,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收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另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昨日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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