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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暂不发新版不动产权证

2015-03-03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综合消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全国开始陆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北京年内将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目前各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
  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北京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并研究制定了机构职责整合初步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年内将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在现阶段,北京市办理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的政策和程序不变。国土、住建、园林绿化、农业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
  据介绍,现阶段,北京市已依法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旧有效,不需更换。国土资源部要求,按“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得强制要求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只要登记权利不变化,就依旧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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