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德印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5-01-27 作者:周美玉 来源:劳动午报
杜德印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今年本市拟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为更好地促进工会事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本市拟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受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杜德印在报告中指出,今年在立法方面,拟安排审议6项法规草案。继续审议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条例。为保障公民的医疗卫生权益,完善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和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为完善本市统计制度,提高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修订统计管理条例;为更好地促进工会事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
拟对制定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修订旅游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进行调研起草;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办法,修订公园条例、预算监督条例进行立项论证;对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对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在进行预案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立项论证。
在监督工作方面,杜德印表示,今年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4个专项工作报告。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首都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为推进京台两地友好交往,贡献两岸和平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京台两地交流情况的报告;为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支持“两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分别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入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安排4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公园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水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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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霞代表: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是职工福音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针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到的“今年将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昨天下午在分组审议时,平谷团代表杨瑞霞表示,这是工会和广大职工的福音。
杨瑞霞代表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单独作为一章进行部署,体现了北京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决心和努力。而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在立法方面,将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这将更好地促进工会事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后工会工作将更加有法可依。”
现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于2002年在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在全国是第一家对修改后的《工会法》做地方性的立法。
“现行的实施办法在上位法的法律框架内加以细化规定,使《工会法》更易于操作。但是随着首都的发展,劳动关系变化很大,实施办法已经跟不上需求,今年对其进行修订,是基层工会工作者以及广大职工的福音。”
杨瑞霞代表直言,目前,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建会等问题,有些基层工作要靠人情去做,这是对工会工作的阻力。“例如一些小微企业规模小、人数少、职工流动性大,企业老板对建会认识不高,建会的阻力很大。”
“希望在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做到使工会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杨瑞霞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