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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收费是否“计量”可上网查

2015-01-20 作者:周美玉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目前,全市共有6700万平方米居民供热面积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昨天,记者从市市政市容委获悉,居民只要上网就能查到自己家是否属于热计量收费范畴内,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一定范围内调节室温、灵活用热,少用热少缴费。
  2014年8月起,本市施行《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均应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工程师孙作亮表示,本采暖季全市共有约1.37亿平方米供热面积实行了供热计量收费,其中居民供热面积达到6700万平方米,占居民总供热面积的10%。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家里装有温控器。如果室内温度达到18.5℃,开关会自动停止加热,如果低于17.5℃,会自动开始加热,最后以实际加热时间为基础进行一系列计算,得出供热计量费用。
  市市政市容委表示,从这个供暖季开始,各区县将通过媒体或网站公布辖区应实行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小区,居民可以上网查询,也可以向区县供热主管部门查询所在小区是否属于供热计量收费范围。如果属于应当实行供热计量的,但供热单位却没有按照供热计量方式收费,用户只需要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标准交纳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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