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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工会帮职工追回扣发工资

2014-09-02 作者:马超 来源:劳动午报

“工会不仅帮助我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还拿了双倍工资,太感谢工会了。”近日,延庆职工小王领到扣发的工资后,来到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表示感谢。

  据延庆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负责人介绍,职工小王去年3月4日到甲企业实习,甲企业与小王签订了实习协议。去年6月底小王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甲企业领导只是口头应允,一直未签。去年12月6日,小王在未办离职手续的情况下离开单位,后一直未到单位上班。2014年1月6日,甲企业做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小王收到通知后,因2013年11月、12月工资未结,回到甲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单位却不同意支付。后小王向延庆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到调解后分析,因小王在去年6月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甲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但甲企业却因为种种原因未能与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甲企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表明其与小王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但小王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就离开也有错。经过与劳动者、用人单位的沟通调解。双方都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达成一致结果:用人单位甲企业支付小王7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11月、12月工资。

  据了解,今年1-7月份,延庆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6件,为职工追回资金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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