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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药箱不能成“摆设”

2014-10-13 作者:薛家明 来源:劳动午报

  前不久,华侨大学一名女生乘坐BRT时,右脚撞伤血流如注,可是备在售票处的急救药品已过期,无法使用。记者在机场、公交车站、码头及商场等场所实地探访,发现应急药箱配备有的很齐全,有的不好找,还有的缺药或过期了。(10月10日《厦门晚报》)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公共场所难免会出现中暑、磕碰、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基于此,公共场所一般都配有应急药箱,以备不时之需。然而,令人诧异的是,在福州市很多公共场所的应急药箱,已成为摆设。譬如,在36路、109路、85路车上,并没有应急药箱;在高崎机场,应急药箱竟然随医生一起“出诊”。不禁要问,这样的应急药箱,如何能应急呢?对每一个人来说,发生意外是小概率事件。但对于每天都人流汇聚、熙熙攘攘的公共场所而言,发生意外并非是小概率事件。关键时刻,一瓶速效救心丸,就可能挽救一条性命。因此,公共场所应急药箱的管理,必须正规化、规范化。相关部门要出台具体规定,结束应急药箱的无序化管理。
  人们都用“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来比喻生命的无价。然而,“应急药箱”的一个小疏忽,却可能让生命“贬值”。因此,相关单位,决不能对应急药箱“缺斤短两”等问题麻痹大意。尽快打上制度“补丁”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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