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突发急性脑出血去世,留下了近百张欠条,90多万元债务,宿迁小伙金辉毅然决定父债子偿,他用了6年多的时间,种地还债。截至目前,金辉已经替父亲偿还了80余万。(9月11日《现代快报》)
在中国人的是非概念和人情伦理中,“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在一切经济纠纷讲求证据的当下,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即使是在父亲死亡的情况下,此时发生遗产继承,子女继承父亲的财产,虽然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但法律规定,还款以实际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这也就是说,宿迁小伙金辉完全可以将父亲去世前的几个破产的场子和土地转让抵账,至于资不抵债剩下的部分,因为欠债人已经去世,所以法律层面的追溯也就无从谈起了。
但是金辉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做出了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傻”的决定,父债子还,而且是将全部债务都承担下来。对于这样做的原因,他解释说,“人家肯借钱是信任我父亲,真让账烂掉,我们一家都过不踏实!”
为了不辜负别人对已去世父亲的信任,他扛起了近百万元的债务。对此,我们除了由衷的对这个年轻人表示敬意,也要告诉他一个事实:他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什么是诚信,也为自己的人格打造了一块最值钱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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