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不做“马大哈”
2017-01-09 作者:许庆惠
春运将近,近日,北京站铁路警方在广场上展示近期查获的管制刀具、手铐等危险物品。铁警介绍,2016年北京站查获危险品约17.6万件,其中包括26件子弹类物品,8609件管制刀具等。(1月8日《北京晨报》)
去年一年,仅北京站就查获危险品17.6万件,细算下来,平均每天就查获482件,这个数字的确让人感到有些意外。常识告诉我们,铁路部门在乘客上车前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安全检查是十分必要的,不仅仅是为了铁路行车安全,更是为了广大乘客的安全,为了社会公众的安全。假如铁路部门把关不严,一旦有危险品混入列车,在高速行驶的列车上发生危险,所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刑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早就有关于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禁止携带违禁品的严格规定,火车站进站口也都有明显提示语,为什么还有许多乘客因为携带违禁品而被查处?一是法律意识不强。觉得我又不是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不会发生什么危险的。二是稀里糊涂,不知法不学法。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违禁品,等被查获才如梦初醒。三是心存侥幸,觉得不就带点超过限量的酒精、气体打火机、香水等物品吗,安检查不出来的。
眼瞧着春运高峰就要到来。许多人会乘坐火车返回家乡与亲人团聚。我们提醒乘坐火车回家过年的朋友:首先,出发前应该仔细检查一下自己的行李,一旦发现有违禁品,立即清除;其次,对限量携带的物品一定要控制在限量之内,决不能超过;再次,一旦在进站前发现自己有违禁品,可立即联系车站人员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