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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 别给大马路添事

2016-08-30

  关于电动平衡车能否上路行驶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虽然交通法明确指出这些“小玩意儿”不属于机动车,不能上牌照,自然也没有上路权,但现实是骑电动平衡车上路的人却不少见。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交管部门从8月初开始已经对该类车辆进行集中整治。(8月29日《北京青年报》)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在马路上看见有人站在电动平衡车上快速行驶,有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还有的都跑到机动车道上了。驾车人目视远方,得意洋洋,招摇过市,那叫一个拉风,明显带有炫酷的意味。
  殊不知,您蹬着个电动平衡车上路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备上路行驶的条件。电动平衡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在非机动车定义中,电动平衡车也没有被提及。目前,电动平衡车被归纳在“玩具”或“运动器械”类别,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再者说了,这种车操作起来难度不小,在平衡车上站稳并不容易,还没有油门和刹车,也没有方向盘,行驶和制动都得靠身体前倾和后仰来控制。大马路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路况复杂,极易出现险情,一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亲密”接触,就会引发交通事故,轻者人员受伤,重者车毁人亡。
  在此奉劝家有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的朋友:一定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能踩着这玩意儿到大街面上耍酷,以免惹出大娄子来。□许庆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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