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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就餐凭啥收“酒杯清洗费”

2016-01-13 作者:吴玲 来源:劳动午报

  南京市民马先生发帖称,自己去新街口芳芳法餐厅就餐,因为自带酒水,餐厅不仅收取酒水开瓶费,还每个杯子收取了二十元的“清洗费”。马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南京版的青岛大虾事件。(1月12日《金陵晚报》)
  消费者到餐馆就餐,餐馆为消费者提供酒具服务,是餐馆的一项基本服务内容,每个酒杯要收取二十元的“清洗费”,这是什么道理?原来是消费者自带了酒水,所以这个餐厅就“编个理由”收取酒杯“清洗费”。
  本来去酒店消费,商家在菜价上就很有赚头了,消费者为了节省点费用而选择自带酒水,结果商家收取了“开瓶费”、“酒杯清洗费”这样折算下来,自带酒水的价格和酒店提供的酒水价格差不多,有的甚至更高,真是“偷的要比买的贵”,消费者只好放弃自带酒水。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开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
  “酒杯清洗费”,是乱收费的歪门邪道,也是一种霸王条款,属于不法添加的消费绑架。所谓“清洗费”之类,只不过是酒店限制顾客自带酒水的恶毒手段,乱收费的旁门左道。而顾客自带酒水无非是因为饭店酒水价格高得离谱,不好接受,或者家里有藏酒,贡献出来给亲朋好友喝。如果说,酒店因为提供了一定的服务,收点费用无可厚非,但每个酒杯收取二十元的“清洗费”,实在毫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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