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5-12-04
反腐无禁区
不能留死角
朱波:继11月24日通报中国传媒大学个别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后,教育部党组于12月1日召开会议,对中央音乐学院等3所高校4起违纪问题进行通报,引起广泛关注。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不能不正视,腐败之风已在严重侵蚀党政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队伍。法治,是最可靠、最彻底的制度,是最坚实、最权威的笼子。反腐不能留死角!
飞机上脱鞋
素质太低了
陈湘涛:近日在亚航FD588曼谷飞西安航班上,一大妈脱鞋后,双脚搭在前排座椅扶手上,并大声谈论购物。前排吴女士说,此动作持续数小时,空姐拒绝制止。亚航客服称,系乘客私人行为,个人素质问题。空姐没制止可能是因为没有危害到航班安全。大妈“赤脚”乘飞机,想必她不是单独出行,如果有同行者,应该在这时站出来,制止这种不雅现象。倘若真是独来独往的“赤脚大仙”,那真应该将她的身份曝曝光。
落实带薪休假要回归权利思维
据报道,今年以来,各界对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呼声一直持续。从法律法规制定层面看,国家对于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保障不可谓不明确。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落实到位也是不争的事实。业内多位学者认为,讨论带薪休假首先需要回归权利思维。(12月2日人民网)
按照《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的目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在2020年基本得到落实。这么来说,顶多再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带薪休假的利好就会变现,似乎令人欣慰也充满期盼。可事实上,我国实行带薪休假制度,是在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中就明文规定的: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就应享受带薪年休假。2008年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此又作出更详尽的规定。同年,人社部还制定出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如何享受年休假。可这么多年过去,带薪休假对很多职工来说,却是如同水中月镜中花。
这除了法律法规本身“疲软”、监督检查跟不上以及资方太强势等因素外,恐怕还与“切入点”不对路有关。以今年为例,相比过去几十年,今年应该说是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推进年、落实年。但从各地跟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举措看,并没有把它当作一项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去看待,更多是出于刺激消费和发展旅游经济的考量。
要使带薪休假制度得到落实,除了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思维也得改变。这就是一些学者说的,首先需要回归权利思维,要把落实带薪休假看做职工正常休假,把不落实带薪休假视同拖欠职工工资。只有将带薪休假回归权利,而不再只是被看做一个商机,这方面的工作才可能得到有效落实。 □张国栋
欠薪追责少欠账
劳动者就少欠薪
被告人王某拖欠务工人员赵某、陈某等人劳动报酬56930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今年11月,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12月2日人民网)
年终岁尾,以农民工为主的劳动者又到了集中讨薪期,笔者注意到,在这个当口,各地司法机关加大了对恶意欠薪行为的刑事问责力度,有不少像王某这样的欠薪包工头或其他用人经营者被治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付出了必要的法律代价。
只是,这样的司法打击还没有形成常态。以全面的视野和严格的标准审视,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时还不给力,还不到位,还不平衡,还存有欠账、坏账、死账,留出了空子,致使有些恶意欠薪者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司法机关对恶意欠薪追责少欠账,劳动者就会少遭遇欠薪,而司法机关每问责一起恶意欠薪行为,就会给劳动者多带来一份权益保障,多带来一份维权的信心和希望。农民工等劳动者讨薪是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备受社会关注,备受政府重视,司法机关必须要像打击其它常见的犯罪行为那样,依法全面打击、狠狠打击、及时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只要恶意欠薪达到了犯罪标准,就启动追责程序,不留一份欠账,不留一个后门,不留一处死角死面,不放过一个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如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才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真正成为劳动者薪酬权益的护身符。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