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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劳动者 维权路上孤军奋战

2014-08-11 作者:刘建国 来源:劳动午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劳动争议热点问题近日发布消息称,部分用工单位明知官司必输,却故意利用“上诉”等法律程序拖垮劳动者的维权意志现象值得关注。(8月5日 新华网)

  根据重庆一中院的统计数字来看,在劳动争议上诉案件中,大致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劳动者的诉求大部分都是合理的,用工单位大部分都是“理亏”。二是,劳动用工纠纷案件数量出现增长态势,劳动者权益维护堪忧。如此之下,单纯的依赖于劳动者的“私力救济”,恐怕很难维护好自身权益。

  事实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较而言,不管是在地位上,还是在法律知识的熟练程度上,都处于弱势地位。通常,用人单位“财大气粗”,不会将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放在眼里。同时,用人单位都有专门的诉讼代理人,发生纠纷后,如果劳动者“一个人战斗”,在时间精力上无法与用人单位相抗衡。

  问题就在这里,从案件一审的事实证据来看,用人单位的主张已经“站不住脚”,可是在法律层面上,依然享有上诉的权利。那么,故意采取上诉手段,以漫长的诉讼历程来拖垮劳动者的意志,明显就是“以合法手段掩盖无良目的”。但是,就目前而言,法律的明晰规定下,用人单位的上诉权必须得到保障,如何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似乎陷入到了两难境地。

  但是,这并不代表问题真的无法解决,如果形成多方面合力,就能够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而言,最为关键的就不能让劳动者“一个人战斗”,而是为他们织起维权“防护网”。

  一方面,在诉讼过程中,对于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晰、证据明确且标的额不大的劳务用工纠纷案件,可以采用小额速裁模式,避免用工单位拖延时间。同时,对于一些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也可以优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保护程序适当前置。

  另一方面,在诉讼程序之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由劳动监察机构及时介入到纠纷中。如此,可以减少诉讼时间过长、消耗精力过多等弊端,争取快速、高效的解决矛盾纠纷。

  除此以外,劳动者也需要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对于牵涉自身利益的法律内容,要结合案例与法律条文进行深入了解。与此同时,要形成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让无良、违法的用人单位成为“过街老鼠”不给其留下生存余地。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强化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可以激发劳动者的创造热情和动力,国家才会更富强,社会才会更和谐。说到底,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是毫无办法,只要做到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就一定能够筑起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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