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给野蛮装修划条法律红线
2016-03-01
26日14时18分,江西萍乡市安源区新学前巷27号一栋6层房屋的四、五、六层发生部分坍塌,共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该栋房屋405室业主装修时不当施工引发连续坍塌。(2月29日《京华时报》)
按理说,住宅装修,扮美家居,本来是一件快乐幸福的事情。然而现实中,由于少数人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淡薄,不顾公共利益,住宅装修过程中擅自挖壁打洞或改变原有供水供电设施、私搭乱建等野蛮装修行为依旧屡禁不止,无不让人大跌眼镜。
再说,时下实施野蛮装修的绝大多数是“装修游击队”,这些装修队伍一般都是临时组建,没有相关专业知识,他们装修出来的质量让人不放心。有的工人甚至为尽快拿到工钱,会一味顺从业主意见,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乱装乱修,结果,才导致了一幕幕目不忍睹的悲剧。
遗憾的是,对于遏制野蛮装修的种种怪象,现有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不够给力。比如,一些家装企业与监理主体混同,监管制度形同虚设,有的甚至没有监理;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不清问题长期存在,表面上,住建、质监等部门和行业协会都可以监管,但由于没明确监管责任,实际上谁都没去管……
可见,要从根本上杜绝野蛮装修,除引导广大业主加强安全意识,深刻了解野蛮装修的危害性,关键是要尽快制订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家装工程监理和装修企业及个体等各方规范的职责、标准、任务、原则、程序、法律责任等,对违法违规的装修行为依法重拳出击,绝不姑息。同时,还要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避免相互推诿“踢皮球”,并严格问责。□和法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