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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广告不应止于公布

2015-09-29

 
  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9月28日《北京晨报》)
  违法广告让消费者真假难辨,深受其害,尤其是名人明星“助阵”,让违法广告更加为所欲为,危害国人。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无疑让人大开眼界,尤其是一些著名演员都涉嫌其中。相比这十大典型案例,其它相对不典型且违法的广告肯定更多。如果只选一些典型的进行公布,而对那些不典型的予以“保留”,就不仅是个挂一漏万的问题,而且会使许多违法广告继续得以大行其道,进而不知不觉地坑害消费者。
  众所周知,违法广告所以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商家利令智昏,名人明星睁眼说瞎话,市场准入部门、电视媒体等都难辞其咎。按照规定,广告一经核准发布,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广告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如果不及时跟踪,造成百姓损失的,自然也得承担责任。可现实中,我们往往忽视了这些。
  因此,打击违法广告,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布是一方面,要消费者擦亮眼睛也是一方面,但关键还在于完善打击体系形成“一条龙”,从名人明星、商家、电视媒体、政府部门把关等各个方面着手,谁人胡来就让谁得不偿失,违法广告才能淡出我们的视线。□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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