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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代言虚假广告还需堵上监管漏洞

2015-04-22 来源:劳动午报

 
  禄永峰:虚假广告的形象代言人对产品或服务作不真实的宣传,夸大效果对消费者进行诱导,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监管部门亟需建立健全广告审查机制,从源头上将虚假广告消除于萌芽状态,以免让虚假广告趁机广而告之,损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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