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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知名商品包装工商查处予以处罚

2014-12-18 作者:陈敏姬 来源:劳动午报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傍名牌”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投资环境,成为了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那么什么是“傍名牌”,“傍名牌”行为将面临何种处罚,怀柔工商分局结合案例为您分析解答。
  典型案例
  2014年7月,怀柔工商分局接到某知名公司举报:某饮料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商品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行为。怀柔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在该公司库房内发现举报材料中所述的产品,该公司的行为涉嫌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后,怀柔工商分局责令并监督了该公司对侵权的3200个手提袋、1519个外包装箱以及已经包装好的3526箱饮料的外包装箱进行了销毁处理,同时对该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11元,罚款1911元。
  工商提醒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二款:“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规链接
  “傍名牌”违法行为是指:
  1、假冒驰名(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
  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
  3、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
  4、其他“傍名牌”违法行为。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经营者切记不要销售与他人品牌相似的仿冒品,更要注意在对自己的产品包装时,不要模仿或者仿照其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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