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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1职工服务热线问答

2016-04-26 来源:劳动午报

  法律咨询
  陈先生问:由于单位要合并,在没有提前告知职工的情况下将其调到新的工厂,让重新签订5年期固定合同,如果不签就停缴保险,应该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法》第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单位如果停缴保险,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政策咨询
  楚女士问:单位已经过了缴纳工会经费的申报期限了,现在应怎么缴纳工会经费,是否可以直接电汇?
  答:申报期内不做补缴,等过了申报期再到上级主管工会为企业做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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