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服务为农民工“筑”家——访中建一局集团工会主席王希强
2016-03-04 作者:马超
“了解职工真实需求,为职工精准服务。”提及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王希强说。
王希强说,《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明确了工会、企业的责任,重新界定了劳动关系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工会组织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明确了更加具体的法律责任,对在新形势下规范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王希强指出,按照《工会法》实施办法,“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可在劳务公司或劳务派遣单位入会,也可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入会或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
中建一局作为中央企业,始终以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共建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为己任,2003年开始,率先建立了项目工会联合会,以此为载体,建立了服务农民工的组织体系。对农民工坚持“生活上同关心、工作上同要求、政治上同对待、利益上同收获、素质上同提高”的“五同”原则。开展农民工情况专项调研,为农民工提供精准化服务。
结合一局实际,集团制定了服务农民工的“十有”目标:上岗有培训(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实景式安全体验基地,项目普遍建有安全体验区)、劳动有合同(监督劳务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工资有保证(完善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长效机制)、安全有保障(开展安康杯竞赛,建立安全监督员队伍)、伤病有保险、环境有改善(不断改善住宿、伙食条件)、维权有渠道、素质有提高(通过书香项目、农民工夜校开展培训)、生活有文化(项目慰问演出)、发展有目标(开展技能竞赛,让人才脱颖而出)。
王希强表示,《工会法》实施办法是当前首都发展大局的需要、是工会组织增强活力的需要、是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充实和完善,将使工会组织更好地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王希强强调,服务职工,重在行动。一局将以《工会法》实施办法为契机,引导所属工会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工会法》实施办法,聚焦一个“暖”字,重点关注困难、边远、艰苦、海外项目职工。年初,集团与劳动午报合作的“为最美建设者点赞”活动,还要延续、扩大,真正让全体职工与企业共建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