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作风政风的切实改进推动工作提升——访房山区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 姜希
2016-02-17 作者:赵新政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工会法》实施办法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各项工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房山区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姜希说,作为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修改后的《工会法》实施办法,通过转思路、换方式,有效地将新出台的《工会法》实施办法结合到日常的各项工作当中。
姜希说,首先要思想上重视,做好对新的《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无论是工会工作者还是普通职工,都必须深入学习和了解,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开展学习,力求学深学细悟透;要对照新老版本学习,转变思想认识和工作方式方法;要强化自学,力争做到入脑入心。
第二,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工会法》实施办法的背景意义、科学内涵和各项规定,要学进去、会运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工作实际,自觉践行《工会法》实施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第三,贯彻执行,做到善用。学习的目的在于贯彻执行,党员干部要把对《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学习与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四强”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切实以《工会法》实施办法作为重要依据,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抓早抓小,着力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四,坚决把《工会法》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坚持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自己的行为,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作风政风的切实改进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提升。同时,要通过学习贯彻《工会法》实施办法提振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进一步鼓足抓落实的劲头,强化抓落实的导向,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