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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家打造成职工信赖的情感家园——访住总集团工会主席姜华

2016-01-29 作者:记者 崔欣 通讯员 刘贯奇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施行,对实现首都工会在新形势下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基本目标,对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里程碑意义。住总集团工会主席姜华表示:“作为基层工会组织,如何落实好《工会法》实施办法,开展工会工作,是工会组织所面临的重要使命和任务。”
  姜华说,落实《工会法》实施办法,首要在于强化组织建设。办法对工会组织的组建程序、原则、形式、存续,以及工会干部的配备、工会主席的任免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工会组织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为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扫除了障碍,为工会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工会组织作为广大职工的代言人,要做到敢于维权和善于维权。”姜华说,敢于维权,就是要求工会组织在职工合法权益、正当利益受到侵害时,要旗帜鲜明地站在职工立场上,为职工撑腰说话,做职工的当家人;善于维权,就是要求工会干部要加强学习、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发挥好党和企业与职工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职工意见表达渠道,有针对性解决职工关心的问题。尤其是把推进职工小家建设作为履行工会职能的重要抓手,作为创新工作、创建和谐的载体。对此,住总工会提出了“建好小家温暖大家”和“小家为职工服务,职工为企业建功”的建家理念,所有单位、项目、车间、班组实现了100%建家、100%覆盖、100%开展活动,营造尊重、关怀、温暖的家庭氛围。小家建设做到目标明确、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从物质到精神、从工作到家庭,多层次、全方位关怀职工,把职工小家打造成职工信赖和依靠的精神情感家园。
  姜华强调,根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工会应在与时代共进,与创新共行上下功夫;在眼睛向下,关心职工,体恤民情的普世感情上下功夫;在多听诉求,少提要求,务求实效,少作花样上下功夫。下一阶段,集团工会将以贯彻落实《工会法》实施办法为主线,打造工会工作新“四化”,即“助力企业促发展,职工关怀情感化;维权保障无障碍,机制建立制度化;服务职工无小事,关心职工常态化;强化工会服务能力,工会能力提升化”。同时,团结引领职工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大局,融入岗位创新,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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