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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职工法治观念增强参政议政能力——访首农集团工会主席郑立明

2016-01-27 作者:陈曦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农集团工会主席郑立明用“核心是法治,关键在落实”这十个字概括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各级工会应做哪些工作,各项工作应如何开展,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工会法》实施办法中找到答案。”郑立明表示,《工会法》实施办法涵盖了工会各项重点工作,为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工会法》实施办法解决了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和劳务派遣工等特殊用工形式的入会难问题;打破了企业所有制形式的界限,规定企事业单位都应当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首次以立法形式对厂务公开制度进行了明确规范;强化了企业平等协商的建制义务,明确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增设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不良记录的责任方式,加大了企业违法成本。《工会法》实施办法对首都工会在新形势下所遇到的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地方立法层面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对维权、服务等工作做了具体详细规定。 
  郑立明认为,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是党的要求和时代特点的深刻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工会作为党的群团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把弘扬法治精神、思路、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会各项实际工作中去。
  2016年,首农集团工会将在加强法治教育、举办《工会法》实施办法各类培训的同时,动员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准确理解《工会法》实施办法,提高工会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工作能力,让法治成为工会干部的一种习惯。同时,在首农系统开展以《工会法》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职工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另外,集团工会还将进一步开展创新活动,依法从严办会。在首农工会系统树立遵守规矩、职工为本、全面覆盖、贴近基层、带好队伍的观念。
  “我们将结合实际,最大限度的使用好《工会法》实施办法,使其真正发挥作用。”郑立明说,经过多年努力,首农集团国有和控股企业的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等已走上了规范化、常态化健康发展的轨道,今后重点是非国有企业特别是合资企业的职代会制度建设,包括各级工会组织如何通过强化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参与企业改革、企业重大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主权利。未来,将通过加强职工代表的培训,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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