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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工会与职工便捷的互动渠道——访金隅集团工会主席臧峰

2016-01-22 作者:陈曦

 
  “法治与民主是工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没有广大职工民意支持的工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法律保障和手段的工会则为无米之炊。在职工民主意识和诉求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主动、科学维权,无疑给企业工会提供了切合实际,又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说起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金隅集团工会主席臧峰说。
  “《工会法》实施办法中,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臧峰说,要想达到这样的要求,渠道、方法和工会干部个人素质缺一不可。首先,要建立工会与职工之间的信任互助关系,建立合适便捷的双向互动渠道,如领导接待日、员工谈心室、职工减压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员工微信群等,增加工会干部与职工的更频繁、更坦率的互动。其次,要加强引导和引领,处理好反映职工利益诉求和引导职工利益诉求行为的关系。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客观反映职工利益诉求,还要积极献言献策,对职工提出的过高要求,坚持正确的引导和引领。同时,要加强对工会干部和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工会维权协调职能。
  2014年,为还原北京蓝天,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金隅集团所属顺义一家水泥企业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退出水泥生产。根据职工的要求,工会提前与行政和人力资源部门协商,提前到企业调研协商,制订预案。在当地政府配合下,制订了10余条相关措施,合理解决了职工再就业问题。“工会在利用法律有效途径的同时,通过工会调解指导中心与政府积极做好职工岗位安置工作,合理有效的解决了职工就业问题。” 臧峰说。
  “我们要采取常态化形式,对职工群体开展民主法律教育。”臧峰表示,要引导职工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只有法制意识深入人心,让职工养成依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工会依法维权工作才具备了相应的环境土壤。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变换情况下,企业的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和劳动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会干部要适应这些变化,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规律,以理念的创新推进企业工会建设的实践。工会干部要学会运用市场规律和法则,冲破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自我完善的约束,与社会接轨。
   “我们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将《工会法》实施办法的贯彻学习,与创建‘职工之家’建设结合起来。‘职工之家’建设是凝聚职工爱国、爱企业,实现中国梦、金隅梦自我实践的平台,在建设‘职工之家’的同时,宣传学习《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内容,势必会推进员工自觉学习《工会法》。” 臧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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