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职工代言人知心人贴心人——访西城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马小鹏
开栏的话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北京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北京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对实现首都工会在新形势下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基本目标,对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里程碑意义。本版从即日起开辟“学习贯彻《工会法》实施办法”专栏,邀请我市基层党政领导和工会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如何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如何为工会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了,这标志着工会工作在新形势下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有了新的基本遵循。”西城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马小鹏表示。
马小鹏说,新修订的《办法》达到了以工会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工会源头参与立法的目的,为解决非公企业职工建会难、基层工会工作缺乏活力等困扰工会工作的难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以法规的形式肯定了北京工会过去工作中探索总结的改革实践成果,创新发展了工会维权工作机制。这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大举措,所以我们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不断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围绕中央对首都的功能定位,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重要任务,以抓好市总工会‘1+15’系列文件落实为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办法》,切实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履行为职工服务的职能,当好职工的代言人、知心人和贴心人。”马小鹏说。
马小鹏指出,西城区总工会将充分发挥覆盖全区的工会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对《办法》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在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的良好氛围,提高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时,还将加大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准确把握《办法》重点内容与精神实质。通过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建设好具有大局观、职工情的工会干部队伍,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使新修订《办法》落到实处。
马小鹏指出,西城区将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会组织的活力。准确把握修订后的《办法》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着力扩大覆盖面、提高维权能力、提升保障水平等要求,做好精准化服务,树立全覆盖、普惠制、精准化的服务职工的理念,积极拓展服务职工的领域和渠道。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办法》为契机,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马小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