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劳动调解中心一年调案369件 履行金额1000余万元 93%涉及劳动报酬
2015-12-29 作者: 刘欣欣
本报讯(记者 刘欣欣)2015年,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待职工来电来访3200人次,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成功案件369件,涉及职工538人,履行金额1000余万元,其中93%为涉及劳动报酬类案件。这是记者近日从朝阳区六方联动工作总结会上了解到的。
朝阳区六方联动已经建立了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对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类型、特征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区总工会下属三个调解中心,第一调解中心依托职工帮扶中心开展工作,主要是接受市总12351派单和职工的直接申诉调解。第二调解中心设立在朝阳区仲裁院,承担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日常接待咨询及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工作。第三调解中心是与朝阳区法院合建,现已开展调解工作。
随着街乡层面工作职能的完善和干部力量的增加,各街乡总工会建立了一支由工会干部、司法助理、法院调解员等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负责辖区内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劳动关系预警预报等工作。目前,在规模较大、经营较规范的企业已经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23个,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10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