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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网上报件 实施电子证照 施工许可证可在“家”领

2019-03-01 作者:□本报记者 张江艳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优化营商环境,市住建委创新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模式,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全面实施了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精减网上报件、联合验收资料审验全程网上办理等工作,施工许可审批效率创新高,大大方便了办事单位。
  申报材料由13项精简至4项
  从去年开始,办理施工许可的单位发现,需要提交的审批材料越来越少。记者了解到,通过大力精简审批要件,目前申报材料已经由原来的13项精简至4项。通过信用管理,将原有的审批要件精简为法人承诺(资金证明、消防意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等);直接取消了用地批准手续、施工合同备案等要件。同时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建设单位除提交施工许可申报材料外,无需再提交其他材料。
  2018年6月1日起,对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采取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的,在确定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材料,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此外,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审核通过后,现场验收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通过精简审批要件、合并办理流程、完善网上服务,施工许可审批办理时限由原来法定的15天压缩至5个工作日。
  网上“提前服务”反馈意见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在施工许可办理中启用“提前服务”工作程序。审批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先通过网上查看材料、反馈意见,让办事单位补齐补正纸质材料后,到现场一次办好,实现“最多跑一次”。
  办事单位在网上申报施工许可证后,审批部门可通过办公平台查看相关申报材料,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意见。办事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补齐补正后,可持纸质材料直接前往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申报。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纸质材料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后可直接收件。  
施工许可证在“家”领
  去年3月,在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办公室内,本市首张由企业自行打印的电子施工许可证出炉,办事企业通过网上申请、打印,在家就可拿到施工许可证。
  市住建委工程建设管理处介绍,自2018年3月1日起,在施工许可证申领流程中,运用互联网手段服务企业,全面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业务办理完成后,可以随时在电脑或手机上调取、打印、留存相关电子证照。电子证照设置二维码防伪标识,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实时读取数据进行验证,实现了快捷、防伪。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单位自行打印的加盖了电子签章的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打印发放的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按照市住建委出台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许可审批分工的通知》,自去年开始,跨区的轨道交通线性工程、单体规模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市级重点工程等由市级审批,其他工程全部下放至区级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通过审批下放,90%以上的施工许可审批均可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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