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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街道探索“社区合伙人”机制

2019-03-01 作者:□本报记者 白莹

 
  2月27日,记者从海淀区曙光街道了解到,该街道为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地区鸣笛、家家出力”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了“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合伙人机制”,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路径。
  今年春节前,困扰着上河村社区836户居民的废物堆放问题,终于解决了。上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王颖梅告诉记者,由于历史原因,社区两年内换了3家物业公司,社区的14栋楼地下空间堆放着很多废弃废物废料,安全隐患严重,无人管理。
  随着街道建立的“社区合伙人”机制,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各部门定期开会研究工作;居委会、业主委员会通过在社区内发放宣传材料,让每户居民知晓此事;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社区工作;城管科、社区派出所等作为“后援团”,齐心协力,终于在1月15日至18日,清运了48车垃圾。
  通过“社区合伙人”机制的建立,该社区还陆续解决了因高层电梯未及时年检而集中停运、小区锅炉房管理移交影响冬季供暖、物业管理电费账户接管不顺畅等诸多因社区管理主体矛盾产生的影响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焦点问题。
  海淀区曙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田增介绍,社区治理合伙人机制与以往社区治理协商平台不同,突出三个特点,由原有“平面圆形”工作模式变成“立体锥形”工作机制,凸显社区党组织引领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核心领导地位;由原有“平行协商”工作模式变成“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吹哨报到”工作体系形成社区治理生态系统良性互动的新型伙伴合作关系;由原有“责任型社区治理”工作模式变成“资源型社区治理”工作机制,通过挖掘工作资源和上级倾斜政策,给予社区治理工作更多工作保障。
  通过梳理社区治理各方职责任务明确“六个责任主体”,社区党组织是社区治理的“主心骨”、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治理的“组织者”、社区全体业主(居民)是社区治理的“当家人”、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是社区治理的“大管家”、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街道各职能科室是社区治理的“后援团”、参与社区服务保障的其他社会单位是社区治理的“共建者”。通过理顺社区各类议事程序、畅通社区各类沟通渠道、形成社区问题反馈机制、搭建社区有效工作平台,逐步构建完整的基层治理“社区命运共同体”。
  下一步,该街道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完善机制内容,逐步在全部社区推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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